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申请书和材料;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进行审查;3、登记。收养登记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收养登记证。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左边法律右边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