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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保断缴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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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上海社保断缴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导语

  

用户如果遇到:

  

1、居住证120积分、居转户,条件不够者

  

2、居住证120积分、居转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

  

可以联系我们的政策指导老师微信,一对一免费咨询。

  

在上海有两个东西极为重要,一是此前说过的居住证,另外一个就是社保。

  

而社保除了本身的功能之外,对于在上海生活的新上海人买房、落户、拍牌都必须用到,那么,如果不入户入学买房是不是就可以不缴社保或者偶尔断缴了?

  

  

一、断缴、停保会怎样?

  

社保断缴或者停保,最直接的影响当然是社保待遇的享受,而社保中五险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我们就先聊聊这部分。

  

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5日起,职工的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封存,并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医疗账户中剩余资金就医时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不享受其他有关医保待遇。

  

  

根据沪医保(2000)47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或无业的,个人医保帐户停止计入资金。停止计入资金期间,除个人医疗帐户中剩余资金可继续使用外,不享受其他医保待遇;在职职工重新缴费的,其个人医疗帐户应当在次月起恢复计入资金。

  

因此,劳动者如果停止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帐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15日封存,中止医保待遇享受。帐户封存期间,医保帐户内的剩余资金可继续用于门急诊就医以及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持社保卡结算,帐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他医保待遇。若新单位重新为职工缴纳医保,职工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按月正常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二、生育保险沪生育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申领条件

  

1.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2、养老保险

  

对于养老金领取,需要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才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断缴对于养老保险而言,并不是很大影响: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三、在多地工作过最终在哪领养老金?

  

  

  

  

  

  

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户籍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的城市、缴费满10年的城市代入进去算一下,就知道自己退休后最终在哪领养老金啦!

  

特别提示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参照下面的规定↓↓↓

  

  

1、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2、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相对来说对于年限没有太大要求,只要你在职期间有正常参保,同时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就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了。

  

也就是说你要进行工伤保险申报的话,必须是正常的参保状态,所以,尽可能也不要断缴。

  

3、其他待遇

  

除了本身社保享受的五险福利以外,上海购房、入学、入户都对社保缴费年限有要求,具体如下:

  

购房资格

  

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63个月内连续缴纳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需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拍牌

  

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参加车牌竞拍的前提条件是,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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