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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五险当中的一大险种,对于女职工而言,生育保险意义重大,可以让女性在生育期间不能工作的时候,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但是这种待遇和福利,需要女性在生育之后进行报销才可以享受,那么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携带的材料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者《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 6、女方实名的活期储蓄卡;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外需要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需要提供本人农保账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地户籍生育妇女,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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