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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积金在上海缴纳,在外地买房时,是否必须是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户籍地? 答:如果您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可参考以下信息: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1、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2、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4、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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