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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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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要求,学院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就我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伟,镇璐

  

副组长:许科,马亮,许学国

  

组员:程敏、戴书松、戴德宝、单娟、姜笑、龙颜、丁小凤、李应招、向华云、张玉玺、王吟雪

  

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镇璐,许科

  

组员:程敏、戴书松、戴德宝、单娟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我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推免综合成绩评定方法

  

总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0.75+(全面发展成绩/100)*4.0*0.25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绩点计算小数点后两位。

  

2.全面发展成绩指学生在以下六个类别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学习、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体育竞赛成果。同一类别内得分不得累计,取最高得分,不同类别得分可累计。每一类别权重如下: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最高30分)

  

①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且获得团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得30分;

  

②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且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27分;

  

③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且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得25.5分;

  

④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24分。

  

第二类:志愿服务(最高5分)

  

由学生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至院团委,经学院、学校团委审核确认。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9月12日18时。

  

①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且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到4.5分;

  

②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且累计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到4分;

  

③在以上分数基础上,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5分;获得校级或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2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0.25分。若有多项荣誉左边加分右边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左边加分右边。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最高5分)

  

由学生提交申请,招毕办和国际部联合审核确认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得5分。

  

第四类: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高20分)

  

①发表期刊为被SCI或SSCI检索的期刊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A类期刊,得20分;

  

②发表期刊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B类期刊、CSSCI、CSCD期刊,得15分;

  

③发表期刊为北大核心期刊、CSSCI、CSCD扩展期刊得10分。

  

所有期刊只认定正刊(增刊、专刊、副刊等均不在认定范围)。

  

第五类:竞赛成果,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最高20分)。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纳入计算的56项竞赛项目。国家级项目立项可等同于三等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①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得20分;

  

②国家级二等奖,得15分;

  

③国家级三等奖,得10分。

  

学生以团队方式参赛并获奖,团队组长/负责人系数为1,排名第二者系数为0.8,排名第三者系数为0.6,排名第四者系数为0.4,第四名之后排名不予认定。

  

第四类科研成果和第五类竞赛成果需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最高20分)

  

学生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认定。

  

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20分;

  

②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17分;

  

③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14分;

  

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20分;

  

⑤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20分、7-8名加17分。

  

五、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情况

  

2023年我院推免名额共31名,各专业情况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学院

  

名称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财务管理

  

5

  

6

  

31

  

40

  

工程管理

  

1

  

2

  

工商管理

  

4

  

5

  

管理科学

  

4

  

5

  

会计学

  

9

  

11

  

人力资源管理

  

3

  

4

  

物流管理

  

1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5

  

六、工作日程

  

9月15日16:00前,学生报名,填写《上海大学2023年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并提供成绩大表原件、排名证明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推免资格。

  

报名地点:

  

工商管理系,经管楼349室丁小凤老师;

  

管理科学系、信息管理系,经管楼349室丁小凤老师;

  

会计学系,经管楼350室李应招老师;

  

志愿服务类,需填写《管理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表》,提供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各自辅导员老师。

  

9月17日下午16:00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我院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七、注意事项

  

1.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2.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3.如出现同分的情况,优先考虑学业综合成绩,如学业综合成绩依然同分,学生可以提供更多证明自身学业能力的佐证材料,由推免小组讨论后决定。

  

本院的“推免”工作由学院党委监督执行。

  

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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