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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年月毕业于,现报名参加2020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本人报考的是“应届毕业生”岗位,承诺自己属于《2020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应届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请在以下符合的选项前打勾,如有涂改,承诺书无效):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承诺的信息如不真实,本人自愿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签订时间:年月日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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