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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应届毕业生能落户了,同一学校往届生为啥不能?代表呼吁放宽限制缩短落户年限 2020年9月,《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发布,明确提出“应届优秀本硕博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但是,对于已经毕业的往届生,却没有相应政策。市人大代表、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季昕华建议,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让往届优秀毕业生“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为促进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季昕华说,近年来上海不断推出落户新政,优化完善落户政策。2015年至2018年,上海先后出台了“人才20条”“人才30条”和“人才高峰”行动方案。2019年11月,为促进临港新片区人才集聚,上海推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2020年11月,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进一步鼓励各方面高精尖人才来沪就业。以上政策的发布,尤其是对应届生落户的积极政策,为上海人才的引进、培养发挥了相当作用,有效提升了上海人才的总量和质量。 “然而,对于往届非沪籍优秀毕业生群体,上述政策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使得这部分高创业集中度、高活力、高产出的‘三高’人才存在明显外流情况。”季昕华说,按照上海市现有落户政策,符合要求的2020年应届本硕博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而人才“居转户”一般情况下需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等要求。因此,大多数年龄介于24到30岁之间的留沪往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外省市已有一定工作经验积累、有创业潜力或可成为企业储备干部的往届优秀毕业生,均在上海存在落户困难问题。他们的流失是上海人才引进的巨大损失,也间接影响了本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针对往届优秀毕业生人才外流的情况,季昕华建议,简化居住证办理流程,为了避免由于房东等因素造成的居住证办证难问题,在申办本市居住证时,可增加提供证明方范围,比如由所在单位提供居住证明等。同时,缩短往届优秀毕业生“居转户”年限。对于满足《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要求的往届优秀毕业生,缩短其“居转户”年限,让刚毕业不久的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能更快落户,吸引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往届优秀毕业生来沪就业创业。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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