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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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