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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如果小孩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左边法律右边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你的描述,现在对方已经起诉,您要积极应诉,您可以主张减少赔偿金额,建议委托律师帮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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