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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迁户口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要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读的,需要先迁移户口,并且在对口学校同意接收该生源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入读,否则就存在调剂入学的可能; 3、监护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咨询居住地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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