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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并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根据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鼓励留学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和优势,通过回国讲学、创业、兼职等多种方式,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留学人员将在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19项政策待遇。该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规定》所指的留学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及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人员为本市服务的方式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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