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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非上海生源落户有门槛 上海出台毕业生落户新政,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设置户口“门槛”,有不良用工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被取消其申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资格。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记录和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变通高校、国务院(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协议),用人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06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不含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 北京深圳上海西安杭州天津厦门 每个地方都不是一样的要看你去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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