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新民网讯】新学期,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含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将可获得免费营养午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教委、市财政局实施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据悉,免费营养午餐标准将在市物价局核定的中小学生午餐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学校根据学生午餐供应的实际价格给予免费供餐,每月按22天计算,每学年按9个月计算。《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营养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 学生本身为本市农业户口、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均可列入免费午餐范围内。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含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帮困助学券原件。(新民网)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