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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站流程图: 注:根据国家博管办通知精神,博士毕业生进站做博后属于就业,应由博士毕业院校出具《就业报到证》,进站前如需签订就业协议书,请点击查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与报到须知”: 签订协议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科:0532- 二、材料说明 纸质材料一式2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A4纸打印,每份材料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左侧装订成1册;办理结束后,原件用于留存博士后个人档案。注:所需表格由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打印。 1.博士后申请表 (1)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打印,右下方显示“校验码”;A4纸正反打印,个人签字,纸质版需与网上提交信息完全一致。 (2)“申请人学习经历”需从申请人本科(专科)填起。 (3)如首页“申请人基本情况”中填写了“在职单位”一栏,则第二页“申请人工作经历”一栏中也需对应填写。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个人信息首页)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校级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进站时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者,须在进站半年内向设站单位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半年内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者,设站单位应予退站。 注:(1)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外籍人员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翻译件。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学术机构名称”:流动站所属学院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流动站负责人签字。 5.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申请人根据当前身份(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等),填写对应的表格。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需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 “设站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由人事处师资科负责签字盖章。 三、进站落户要求 1.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简化博士后进站落户程序的紧急通知》精神,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凭《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到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凭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一并办理随迁。 2.需要迁户的人员填写《进站申请表》时,在是否落户一栏填:是;并填写准确的户籍信息,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3.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 四、博士后在站须知 1.进站三个月内完成开题,并将《开题报告》(一份)、《开题同行专家评议书》(三份)报送至师资科1201-1房间。 2.进站13个月内由流动站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评定等级并签署意见,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报师资科1201-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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