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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努力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号)文件精神、《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规定,学校将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0%,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5%。如有变动,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四、评选条件 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注: 1.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其中论文等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是已正式发表和已取得的,录用证明不予采用。 2.申请者在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查中出现违纪者,取消评比资格。 3.校级优秀毕业生与市级优秀毕业生可以兼报,但不可以兼得,市优秀毕业生不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五、评选流程 六、注意事项 1.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在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中,“辅导员签署意见”一栏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交学院,由学院审查推荐。《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审查推荐。 2.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食品学院A111,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市级优毕/校级优毕+姓名+学号) 纸质版材料: (⊥1110⊥)《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1110⊥份, (⊥1110⊥)《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1110⊥份。 (⊥11)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按照科研、学生工作、积分顺序排列好,并与电子版汇总表上的左边加分右边项顺序一致。 电子版:《食品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3.学生填写的相关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均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4.表格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由于市教委的印章是机器操作,请保留登记表的排版格式,不要随意变动。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docx 附件2左边加分右边细则.docx 附件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4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5食品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联系人:王晋楸电话:021-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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