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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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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第一号)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我院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请参加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备考,诚信复试!

  

(一)复试所要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

  

我院根据相关要求,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交的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正反面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后,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1)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提供个人情况说明以及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左边加分右边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清单请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形成图像清晰、内容清楚的文件,并按上述材料的排列顺序合成一份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命名,于2022年3月30日(周三)14:00前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

  

请各位考生尽可能避免重复提交,接收材料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原件将在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复试考场规则》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二)网络远程专业复试要求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法》《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提交相应复试材料。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我院音乐与舞蹈学复试所有笔试均采取线上测试,各方向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备用平台为钉钉)。其中:

  

舞蹈表演与教学方向除面试外,还须上传如下材料:基本功展示视频1段、不同风格的舞蹈视频2段(每段不超过3分钟)。以上视频文件请分别标注“基本功1”“舞蹈1”“舞蹈2”,压缩打包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建议使用QQ邮箱超大附件),文件名须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命名。

  

提交时间截至2022年4月1日(周五)16:00前。

  

(注:考生提交的以上复试视频内容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考生所有笔试均采取线上测试,各方向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备用平台为钉钉)。其中:

  

(1)音乐创作(A)作曲方向除面试外,还须上传如下材料:

  

以双管编制为基础的小型乐队作品1首。作品至少包含两个乐段,长度16小节以上,可以适当增减乐器,题材内容不限。乐谱文件须为PDF格式,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命名并发送至邮箱:。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截至2022年4月1日(周五)16:00前。

  

(注:考生提交的以上作品内容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2)音乐创作(B)音乐数字媒体方向除面试外,还须上传如下材料:

  

将设计报告(PDF格式)和音频文件(常用播放格式),以及15分钟以内的工作片段视频文件(要包含所用设备及清晰的操作过程),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周五)16:00前。

  

(注:考生提交的设计报告、音频文件、工作片段视频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声乐表演、键盘乐表演、西洋器乐表演、民族器乐表演、音乐教育方向除面试外,还须按照招生简章复试要求,发送专业方向规定的复试内容录像文件到指定邮箱:。其中声乐表演方向演唱视频的伴奏须采用现场钢琴伴奏或录音钢琴伴奏。音乐教育方向考生须上传以下视频文件:10分钟之内的说课录像,钢琴弹奏作品2首(练习曲1首、乐曲1首)的录像,声乐演唱中外作品各1首的录像。注意:以上文件应根据要求做好文件命名并进行排序,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后发送,所有专业方向视频的曲目顺序须和曲目单顺序一致。

  

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周五)16:00前。

  

(注:考生提交的复试内容录像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三)文件上传与发送要求

  

请务必于2022年4月1日(周五)16:00前上传规定作品的各项所需文件到指定邮箱。视频大小:1G之内,清晰度:不高于720p(1280*720),视频格式:MP4。请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建议使用QQ邮箱超大附件)。邮件标题与附件文件名均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考号)格式命名。

  

(四)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1.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

  

2.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3.演奏曲目顺序须和曲目单顺序一致。

  

4.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身着舞蹈练功服,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5.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6.演唱和演奏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成绩无效。

  

(五)专业面试、英语口语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远程复试方式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腾讯会议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备用平台为钉钉)。

  

1.设备及环境

  

(1)硬件设备:考生须准备至少2部具有腾讯会议软件运行功能的电子设备(分别用于主机位和辅机位),可使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或台式机(操作系统要求win7或win10),须装有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

  

(2)软件准备: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文件。此外,考生还须下载和注册“钉钉app”作为备用会议平台。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不得在考研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请确保手机、电脑等设备稳定且电量充足。

  

2.远程面试需准备的证件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远程面试测试与正式流程

  

学院将建立腾讯会议复试测试(备用平台为钉钉app)。测试时,考生应将测试姓名改为: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主机位/辅机位。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将近日发送每组的会议室链接及密码,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测试,请随时关注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官方网址:及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邮件信息。

  

正式面试流程为:

  

(1)考生通过考务人员引导提前进入面试平台的相应考场。

  

(2)考生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3)候考时,请确认自己的复试顺序,并调试好自己的设备,耐心候考,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开候考,以免错过复试。

  

(4)开始面试后,在考官的指令下,考生须360°展示考试环境,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务人员将会对画面拍照并保存。展示完毕后,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包括有线和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辅机位摄像头需关闭录音功能,保持平台静音,从考生侧后方呈45度角拍摄,要保证主机位屏幕及桌边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内,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7)考生面试回答完毕后,须在评委同意后退出复试。

  

(8)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考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考务人员联系。如考生无故失联的,可视为放弃考试。

  

(9)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面试环节增加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

  

2.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温馨提示:我院相关网络远程复试的各项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官网左边()右边。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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