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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北京某大学2018级左边法律右边硕士研究生,方思(化名)在求职时备受冷眼,由于读的是“非全”研究生,多数律所、省考的岗位她都没有报考资格,“想不通,同样是统招统分的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的为何不被承认?” 某大型国企的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说,校招时学生的学历、成绩及实践是硬性条件,而且如果“非全”和“全日制”都是一样的,为何不去读全日制,招进来后如果上级部门审核通不过,浪费招人指标。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总体而言,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要提升社会认可度,发展“非全”教育应回归人才教育而非学历。 “非全”研究生:同样标准,为什么会说水平存在差异?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生”)实行统招统考,培养单位要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尤其指出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字样。 今年这个特殊的就业季,硕士研究生方思的烦恼,不仅来源于就业机会少,更令她想不到的是,硕士学历让她屡屡受挫。 作为北京某大学2018级“非全”左边法律右边硕士研究生,方思在求职时发现许多岗位自己都不能报考。“部分律师事务所会明确不要非全日制的。相当多的省份省考明确报考公务员必须是全日制。”这让方思倍感苦恼:“同样是统招统分的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的为啥就不被承认呢?” 除了毕业找工作,就算是在读期间找实习,方思也受到律所的“冷遇”。她认为,“既然非全和全日制采用同样的复试线,就意味着考生水平是一样的,为什么又说水平存在差异呢?” 据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标准为,全日制研究生是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谈及求职计划,方思认为仅仅是希望平等地获得报考的资格,至于考试成绩,各自凭本事。“但是现在很多地方连报考的机会都不给。” 用人单位:同样标准,为何不去读全日制? 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曾多次印发文件,要求保障就业公平。然而现实中,非全研究生就业“受歧视”,主要源于“非全”的社会认知度低。 某大型国企人力资源部门的谭先生告诉记者,听说“非全生”是这两年国家针对研究生教育,新分的类别,“我们理解是非全日制等于非脱产,和以前的‘在职研究生’不一样吧。” 目前,在职研究生主要有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报考方式,这两种方式所获证书及作用也是存在差别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统考,毕业后获取“毕业证、学位证”(双证);同等学力申硕是只获得“学位证”,俗称单证,显然两者考试及毕业难度都有所不同。 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研究生教育里面新发展的一种类型,由于社会上了解不足,用人单位也容易将非全与以往的函授、成人教育及单证研究生等混合理解。 “这两年招生,确实遇到不少非全日制研究生。”谭先生说,专门讨论过,但还是婉拒了。“学生解释,培养方式、课程及毕业答辩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你不去读脱产,还要选择非全日制?”即使学生和学校相继出面解释,作为用人单位,谭先生认为,学历依然是硬性指标。 实际上,培养模式采取了同样标准,但是名字又不同,用人单位也表示很迷惑,“如果非全生有他自己的特点,或者从名字上另有区分,那么用人单位招人也能有所侧重。”谭先生坚持认为,校招最看重的,就是学历、成绩和实践,这些都是硬性条件,“硬性条件如学历存在歧义,学习能力及成绩,都是后话了。” 专家:“唯学历论”阻碍了真正有能力人才的自由竞争 目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含金量”,国家认可社会不认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实际上,大学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学习考核上是有差异的,相对的比全日制标准放得宽一点。从这个层面理解,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客观事实使社会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低于全日制研究生。 “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客观事实,考虑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客观能力上的差距,这不能算是就业歧视。”储朝晖分析,如何看待“就业歧视”,与用人单位怎么把握度有关,如果没有依据,白纸黑字将“非全生”排除在外,根本不进入程序,这算是就业歧视。 保障就业公平,储朝晖认为应该是依据实际状况,提供同等就业机会。“用人单位要招人,全日制相对非全日制更适合,选择全日制不能说不公平,反过来考虑,你选择了非全,将全日制淘汰掉,这是不公平的。”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获取资源、分配精力上是有所差异的。”储朝晖分析,非全生除了入学时条件上获得相对的差异,还有部分在职拿工资,提高学历去晋升……但全日制研究生,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规定时间内,收获学历和学位。 储朝晖提到,非全日制模式有它的特点,应从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出发,招收在某一个专业方向上条件比较好的人。不能只为了“争学历”去上非全日制研究生。 从长远来看,“唯学历论”阻碍了真正有能力人才的自由竞争。储朝晖说,未来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应该在意的是学的东西,而不是学的学历。尊重学习机会和资源,才利于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突破人才标准固化,需要用人单位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内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简单来说,我国社会还普遍存在以招生门槛看学历含金量的“学历价值观”,而大学不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把关,又进一步加剧这一认识。 “为改变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看法,我国教育部门取消了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纳入统一考试,完成学业毕业可获得双证(学位证和毕业证),但是,这并没有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地位。”熊丙奇分析,一是因为相对于学硕,非全日制的录取门槛更低,二是在培养上,培养单位没有过硬的措施,来提高培养质量。 “本来,非全日制培养模式,为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多元选择,而学历歧视,无疑阻碍多元选择。”熊丙奇说,消除社会的学历歧视,破除唯学历论,需要用人单位重视人才质量,而要让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每所高校必须坚持人才培养标准,严把质量关。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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