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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新计划”介绍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国内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 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入选我校“博新计划”人员年收入不低于44万/年(含国家资助);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方面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除学校提供的薪酬待遇以外,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另外享受学校各类成果奖励等;在站期间如达到职称晋升条件,可参加评审,指标单列;可享受校内青年教师公寓免租两年或按照1200元/月标准提供两年租房补贴。
四、申报时间安排
五、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模板见附件1),自行生成无效。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3)。下载后上传扫描件。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应模板作为填报参考。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细填写要求可咨询各单位联系老师(见文末)。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人事处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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