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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前须与拟报考导师联系,了解导师的计划安排情况。考生可登陆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报考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 二、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继续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各学院具体招生细则近期在本网站公布。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在学(含2018级、2019级、2020级)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单独考试生、非全日制管理类联考硕士生)的招生方式,本科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于次年秋季入学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博生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九、十月份),我校2021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我校工程博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规定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沈阳军区总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合作单位及对应招生学院。 各联合培养单位或有关导师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申请提出联合培养申请,双方依托科研合作项目进行培养。 五、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于11月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扫描版发送至邮箱,学校将对报名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通知考生报名,具体考核时间和选拔方式另行通知。 六、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 为更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我校仅工程类、部分专项计划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招收少量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具体计划及招生规则等情况报名前咨询报考学院。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11月5日前与学校取得联系(提交申请表,具体格式点击此处),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另行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关于第二次博士招生工作 学校将依据前期招生录取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等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关通知和办法将于2021年4月前后公布。 八、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务必详细阅读本须知及我校各博士招生考试方式的具体办法或通知,各学院具体考核内容及安排详见学院相关考核细则(预计11月上旬公布)。 (一)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每天8:00—16:00),报名网址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逾期不予补报名。 (二)申请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一栏,填写外语等级、成绩及获得成绩时间,格式为:大学英语六级—470—。 (三)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本(专)科阶段学历信息、硕士学籍或学历信息均须按照研招网上个人学信档案中情况及硕士学位信息按照学位网个人学位信息如实填写,不得因为非必填项而选择不填,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考生,请及时按网站相关认证要求进行申请认证,并将认证结果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我办邮箱。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四)我校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定向就业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及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计划考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签订相应定向协议。 九、其他 (一)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确定后,我校将进行档案材料审核。非定向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生还须按要求提供未就业证明(或离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注明截止时间),未按规定调转档案、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具体表格点击此处,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五)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工作办法做出相应调整。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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