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1.受理部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统一到台商公安办证服务中心受理) 2.办理依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一百三十条 3.办理条件:博士后人员户口迁移 4.办理流程: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做出审核意见 5.所需材料: (博士后入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 (3)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 (博士后出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书; (4)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 (5)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无法直接体现亲子关系的,另需提供出生证件;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