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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你在美国法学院读法律博士 (J.D.) 有什么值得分享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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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前辈分享一下在法学院三年的经验吧。

  

1.1L学习建议?

  

2.怎样平衡学习与生活?

  

3.暑期实习/OCI

  

4.Networking

  

……

  

非常感谢!

  

作者简介:Marcumbraperta,本科毕业于某五院四系高校,即将赴美国某T14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LL.M.)学位。大学四年在法学内外磕磕绊绊、来回摸索。目前作为初学者,正在努力学习公法与法哲学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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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关于SJD的争议

  

以及我的思考

  

去年七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则关于美国JD(JurisDoctor)学位认证的通知引发了广泛争议。在关于JD学位性质的讨论中,通知里完全没有提及的SJD(DoctoroftheScienceofLaw,又缩写为“JSD”)学位反而成了一个争论的焦点。有人认为,SJD比JD要“水很多”,为何可以被认证为博士?许多人也因此对是否要攻读SJD学位产生了疑虑。对此笔者认为,SJD的确不是传统意义的美国博士项目,但并不减损其含金量。

  

首先,SJD项目的申请者主要为国际学生。虽然笔者也见到有美国本土同学攻读该学位,但目前并不是主流。不过,据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BrianLeiter著名的博客“LeiterReports”的一则相关讨论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许多获得JD学位的美国同学为了进入学术界,都会攻读一个LLM甚至SJD。

  

其次,大部分SJD项目只会录取在本校获得LLM的学生。这与其他学科PhD(DoctorofPhilosophy)项目的申请有很大区别,美国的大部分学科的博士项目均对任何在其他国家获得本科或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开放。

  

再次,SJD项目基本不会披露就业去向(PlacementRecord)。相比之下,其他学科博士项目的官网基本都会披露博士就业去向。而这项披露,也成为许多同学决定是否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重要参考。

  

又次,虽然T14中有不少SJD学历的教授,但对大多数人而言,读完SJD项目在美国基本无法找到教职。而对于其他学科博士项目而言,美国博士学历是在美国学术界谋得教职的敲门砖。

  

但是,这些因素并不影响SJD项目的博士性质,也并不减损其教育质量。国内很多同学评价一个学位质量的标准多为“申请难度”,并由此认为因JD要考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LSAT很难,所以得出结论“JD含金量高于SJD”的结论。笔者认为这是国内的高考思维在作祟。大千世界有芸芸众生、道路千万,并不是每个法科学子都志在实务。甚至有些同学学习左边法律右边便是为了走上学术道路。而随着国内法学界对美国法学教育体系的了解程度加深后会发现,读完JD后并不能保证在国内谋得一席教职。相反,获得SJD者,在国内,甚至加拿大、英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谋得教职的例子屡见不鲜。在开销上,大部分T14的SJD项目的学费也远远低于JD的学费。因此,对于志在学术的同学而言,选择SJD学位无疑是一个成本更低、更有利于实现学术型职业规划的学位。

  

此时,一部分同学无疑会搬出“美国学界大部分均为JD学位者执掌教席”来反驳。对此,笔者认为,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美国的法学学术路径即便在同属普通法系的英国、澳大利亚也不常见。并且,目前若想在美国法学界谋得教职,恐怕也需要“JD+PhD+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顶尖律所的从业经历”。如果申请者只是想在美国之外获得教职,并不需要舍近求远,选择这条时间、金钱成本都如此之高的道路。

  

二、对SJD项目质量的评判标准

  

虽然所有T14院校都设有SJD学位,但是不同项目之间差异甚大。T14的SJD项目中,笔者个人认为最好的SJD项目是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纽约大学四校的SJD项目。得出该结论的评判标准是四校SJD项目的师资力量、奖学金(Fellowship)、就业情况(PlacementRecord)以及学校对SJD的培养力度。但是,这并不是说T14其他院校的SJD不值得一读。事实上,美国任何一个T14甚至T20法学院的教学质量、生均资源,都是在全美乃至全世界遥遥领先的。

  

1.师资力量:在美国攻读SJD的中国同学的研究主题集中于公法、国际法、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研究方法则多涉及外国与中国某一部门法的比较。因此,SJD项目所在学校的中国法研究实力便至关重要。在这方面,耶鲁大学法学院设有蔡中曾中国中心(PaulTsaiChinaCenter),且教职工中有国内外知名的张泰苏教授。哈佛大学则有全美历史最悠久的东亚左边法律右边研究项目(EastAsianLawStudiesProgram),教职工中则有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安守廉(WilliamAlford)教授。而纽约大学则更是有一生与两岸三地法学界交集无数的柯恩(JeromeCohen,其在我国台湾地区的中文名为孔杰荣)教授坐镇的美亚左边法律右边研究所(U.S.-AsiaLawInstitute)。除了上述学校,康奈尔大学也设有克拉克东亚左边法律右边与文化项目(ClarkePrograminEastAsianLawandCulture),教职工中也有海内外知名的於兴中教授。

  

在这些院校攻读SJD学位,除了会有熟稔中国法的教师进行指导,还可以通过大大小小的中国法活动,与国内学界建立联系。这对日后的求职也有很大助力。比如,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便会定期举行中国法有关的研讨会、工作坊和讲座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原计划于今年举行“伯克利视域下的中国左边法律右边改革60年(60YearsofChineseLegalReform:ABerkeleyPerspective)”研讨会。康奈尔大学於兴中教授也曾于2015年在康奈尔大学举办过世界华人法哲学年会(TheWorldChineseLegalPhilosophySummit2015)。

  

除了中国法研究特长外,上述院校由于资金丰厚,几乎所有部门法的教师力量都十分强大。因此,在其中攻读SJD学位的同学,无论做任何一个部门法的中外左边法律右边制度比较研究,都可以找到该领域知名教授组成指导委员会。事实上,以哈佛大学在读的中国SJD同学为例,许多同学的论文指导委员会都由“安守廉教授+专业方向的其他两名著名教授”组成。比如,研究比较公法同学都联系了马克·图什内特(MarkTushnet)教授。

  

2.奖学金(Fellowship):在美国读博的同学,多有大小奖学金(fellowship)资助。但这一普遍情况在SJD中却十分少见。因此,法学院SJD的奖学金情况也成了大家择校时的重要因素。而SJD项目奖学金情况,也可以体现出一个学校对SJD项目的重视程度。目前,耶鲁大学的JSD与传统的PhD最为类似,获得录取者多可获得奖学金。而哈佛SJD虽然官网上的学费较贵,但如果申请者放弃其哈佛大学LLM学位,其SJD学费便大大减少至5000美元。且从哈佛大学SJD候选人情况(SJDCandidateProfile)官网来看,大多数SJD在读期间都可以找到大小奖学金资助。纽约大学更是明确表明其JSD项目已经完全移除了“自费”这个概念,不仅免除学费,还有生活费资助,且会为JSD在读者提供办公空间。除了上述学校外,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设有格老秀斯奖学金(GrotiusFellowship),为其SJD在读者提供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也于近年设立了罗宾斯JSD奖学金(RobbinsJ.S.D.Fellowship),以改变其JSD项目长期需要在读者全额自费的情况,从而吸引到更多的优秀学子就读;康奈尔大学也致力于为每个JSD在读生提供资助,据笔者目测在读的同学也有不少拿到了康奈尔大学研究生奖学金(CornellGraduateStudentFellowship)。其他T14法学院有些虽然不提供资助,但学费较低。比如弗吉尼亚大学的SJD学费为每年9100美元。而杜克大学甚至免除了SJD在读者的学费。

  

3.就业情况(PlacementRecord):学术界的就业流向多如金字塔般从上到下流动。因此,排名越高的院校SJD项目的毕业生,越有可能在下一档次的院校谋得教职。耶鲁大学法学院因其JSD项目的学术性最强,无疑是在美就业情况最好的法学院之一。而哈佛大学也不相上下,例如在T14法学院中,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StavrosGadinis教授、康奈尔大学的JohnBarcelóIII教授以及於兴中教授都于哈佛大学取得了SJD学位。

  

但对于绝大多数SJD毕业生而言,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求职是更普遍的情形。例如在英国,近几年入职英国知名法学院的中国SJD毕业生便有谢菲尔德大学的张铁铁老师(康奈尔大学JSD)和杜伦大学法学院的李芷毓老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JSD)。我国香港地区法学院更有长期引进SJD的传统。仅看港大法学院,有SJD学位的内地老师就有乔仕彤老师(武汉大学法学士,耶鲁大学JSD)、李亚虹老师(斯坦福大学JSD)、张湖月老师(北京大学法学士,芝加哥大学LLM+JD+JSD)、孙皓琛老师(杜克大学SJD)等。而在国内,顶尖名校招聘SJD毕业生也愈发普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已有很多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密歇根大学、乔治城大学等校获得SJD/JSD学位的老师任职。而中国人民大学于2019年更是引进了两名分别于耶鲁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的JSD/SJD。除了中国毕业生外,很多别国的T14SJD毕业生也都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顶尖大学找到了不错的教职。

  

4.培养力度:与上述三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相比,这个标准多少有些主观。但却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标准。对此,笔者也知之甚少。就目前了解到的信息,一个好的博士生项目至少会有高强度甚至高质量的定期博士生研讨会(Colloquium)——“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礼记·学记》)”。特别是在人文社科领域,知识的精进更是离不开学友间的争鸣。就笔者感兴趣的公法和法哲学领域而言,世界知名的SJD研讨会有德沃金教授创办的纽约大学“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哲学研讨会(ColloquiuminLegal,PoliticalandSocialPhilosophy)”以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法学理论工作坊(LegalTheoryWorkshop)”。这些研讨会定期举办,且会经常邀请该领域知名的学者参与讨论。除此之外,SJD项目培养时间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参考因素。据笔者了解,在美国如果攻读人文社科的博士多需要5到8年的时间。其中,仅准备博士资格考就需要1到3年不等。因此,如果对SJD感兴趣的同学看到时间过短、资助较少甚至需要付全额学费的SJD项目,就需要对该项目的设立目的及项目质量三思了。

  

三、尾声:读不读SJD、

  

什么时候读SJD——这是个问题

  

在国外法学院有过留学或交换经验的同学,可能会发现一个现象:中国留学生一般都是平均年龄最小的一个群体。对于读SJD,很多同学也抱有“干脆一口气读了”的心态,懵懂地走上了这条路。

  

笔者认为,“读博”和“20岁出头的人生导向”是多少有些冲突的——20岁正是人生拥有最多可能性的时候。如果不喜欢学的专业,可以转行。如果不喜欢正在做的工作,可以跳槽。总之,摆在一个二十岁年轻人面前的世界无比广阔。但是读博,则要求尽可能地将研究主题不断缩小。美国哲学家尼古拉斯·巴特勒(NicholasM.Butler)曾对此有鞭辟入里的评论:“所谓专家,就是对越来越小的主题了解的越来越多的人。直到最后,他只了解自己那一小方天地里的一切。(Anexpertisonewhoknowsmoreandmoreaboutlessandlessuntilheknowsabsolutelyeverythingaboutnothing)”更何况,读博需要付出很多时间、金钱甚至机会。当周围的同龄人纷纷成家立业,而自己却在异国他乡孤独前行时,我想这样的心态也不利于生活和学术。而若在毕业后先工作一段时间,对社会和自己的兴趣有更多的认知,且有了一定的积蓄,那时再走上学术之路也许会更加从容。

  

另外,由于新冠疫情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许多同学对是否还要出国读书有了疑虑。同时,国内网络平台也有不少“脱钩”之声。对此,笔者认为随着中国走向世界中央、不断遭遇新的挑战,国家更需要一批了解世界的中国学子帮助中国理解世界、世界理解中国。百年前,也正是周恩来、陈望道、钱学森、王铁崖等前辈先贤走向了世界,才让中国逐渐在器物、制度和思想上都跻身于强国之林。而就笔者的个人体会而言,也只有走出去后,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我们成长的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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