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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8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至厦大的所有毕业生都需下载附件中EXCEL表格按保研本校、本市工作、市外、暂缓处理进行分类填写,其中:本校升学按保研本校填写,厦门工作且报到证开往厦门的按本市工作填写,市外升学、工作、非厦门户籍待就业均按市外填写,只有之前办理过户口寄存的可按暂缓处理填写。户口迁移详址要确认清楚,必须与报到证开往地区一致。 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材料,包括:常住人口登记表、报到证复印件,升学需提供调档函原件。请各位毕业生于6月20日10:00前将表格发送至,纸质迁移材料交至希平楼C2-201。 报到证如核对无误,由学院统一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如还处于借出状态,请及时归还。 二、到厦门市以外工作、回原籍的毕业生或考取其它院校研究生的毕业生,要在表格的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落户详细地址(如:××省××市(县)××区(乡)××路(村)××号××室)。 请务必认真核实户口迁移地址,户口一旦迁出将无法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三、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按户口迁移证的时限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超过时限无法落户自行负责,不得退回。 按规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必须把户口迁出,未按规定办理迁移,滞留在校的,由此所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便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留存到期户口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大学路派出所将进行集体户清理,届时将会另行通知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五、入户手续办理: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厦门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市公务员局报到后,在本年度内持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入户所属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办理入户手续。 留校工作的毕业生统一到人事处报到办理;考取本校研究生的于9月份与新生办理户口身份转换手续。 六、延期同学户口迁移证办理:延期同学须自行办理户口迁出事宜,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至大学路派出所办理,详情咨询。 海洋与地球学院 2018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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