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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浙江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您接到通知后,请按时来浙江大学报到,过期按自动放弃进站处理。 一、来校报到前,请确认并做好以下事项 1、你档案所在单位已将你的人事档案转到浙江大学博士后办公室(电话:); 2、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本人下载填写并打印好以下材料: (1); (2)浙江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单(更新版);浙江省级社会保障卡非中国居民信息采集确认单(更新版) (3); (4)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更新版)(外籍人员不需要)。 进浙大工作前,在国内参加非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的,还须提供参保地的《参保(合)凭证》(由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全国统一格式),同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在原单位享受公费医疗的,由原单位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份) 4、工资介绍信及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提供)。 5、党员关系介绍信(省外人员介绍信由党员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县或市、地、省委党(团)委组织部门开给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人员开给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6、登陆浙江大学校园网人力资源平台(确认个人填写信息已由进站院系审核通过(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二、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一)持以下材料到浙江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教学楼104-8室),领取报到通知单及浙江大学博士后进站介绍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进站申请材料中没有复印件者,另提交1份复印件); 2、体检报告; 3、《新进教工代发工资银行卡选择单》; 4、《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单》; 5、工资介绍信及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提供)。 (二)持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开具的报到通知单、浙江大学博士后进站介绍信及以下材料到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先到紫金港校区纳米研究院大楼一楼人事处窗口,电话:)办理报到及其他手续。 1、《浙江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单》; 2、《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 (三)需租住学校公寓者,按学校房地产管理处相关规定,登陆“浙大教师公寓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咨询电话:)。 三、到所在院系(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事项 1、持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开具的教职工报到单,于3个工作日内到学院(单位)人事科(办公室)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 2、子女入托、入学,由所在学院(单位)开具介绍信,前往办理。 3、凭原单位党(团)员关系介绍信到各学院(单位)党委(团委)办理转移手续。 四、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落学校集体户者,到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5号、6号保卫处窗口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应届毕业生(持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者) 持以下材料到入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同意落户证明(学校保卫处开具); 2、毕2、毕业证书(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3、户口迁移证(原件); 4、本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照5、本人照片(一张一寸证件照); 6、全6、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由人事处博士后办签署“已报到”并盖章); 7、本7、本人杭州市无房证明(已婚者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杭州市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房产档案馆)。 (二)其他人员 1、持以下材料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浙江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招收批文 (2)博士后办公室盖章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报到时博士后办公室提供); (3)同意落户证明(学校保卫处开具); (4)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本; (5)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博士持护照); (7)本人杭州市无房证明(已婚者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杭州市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房产档案馆)。 2、凭杭州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3、持以下材料到杭州入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杭州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照片(一张一寸证件照) 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华光路35号 行车路线1:K74路或10路公交车(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站—吴山广场) 各校区所属派出所名称: 玉泉校区:玉泉派出所 华家池校区:凯旋派出所 西溪校区:西溪派出所 黄姑山公寓:翠苑派出所 紫金港校区:三墩派出所 五、其它事项 1、未确认过中级职称者,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栏的“职称确认表”目录下载《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申报表》,填写后交院系人事科审批,并与开题审核表一起交人事处。 2、博士后科学基金,每年申报两次面上资助一次特别资助,届时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3、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每年申报一次,届时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4、进站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进站后六个月内向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若进站后本人家庭及工作电话、e-mail地址与申报材料不一致,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邮件(邮箱:)告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6、请随时浏览中国博士后网站及浙江大学博士后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及通知。 附件1:学科博士后人力资源系统录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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