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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录取新生需要要提供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调往地址,特提前公告。 一、医学院 1、人事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或学习档案)均需邮寄到学校(注:定向、委培生不必转移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4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徐老师收。邮编:(个人送档案一律不接收)。 2、户口迁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的非上海生源户口迁入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入学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办理。) (2)录取类别为定向、委培以及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3、党员组织关系 (1)非上海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等(非本科高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入学报到时,交由医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2)上海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入学报到时,交由医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交大医学院应届生党员无需开具介绍信,由学校统一办理)。 注: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项目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请与录取的培训医院联系。 二、校本部 (一)人事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邮编: (除机要寄送以外的任何递送方式,档案室一律不接收!) 新生查询档案到达一律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信息公开中查询,档案室不受理电话查询。 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政审不合格者的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 (二)户口 1、非上海生源的学生: A、如户口在本校者,户口将保留在本校。学生本人于毕业离校启动后或在开学一周内到校保卫处户政科窗口办理如下手续: a、继续在原校区就读的学生——须到校户政科更新户籍信息(将《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递交至户籍窗口,复印件上标注学生本人的原班级代号及学号); b、到本校其它校区就读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准予迁移户口证明》,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入学校区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B、户口在本市外校的非上海生源者,应将户口迁入学校。办理办法:在开学一周内由本人将《户口迁移证》交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户政科。(《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添注以下信息:“班级”、“学号”、“身高”、“血型”、“联系方式”)。 C、其他非上海生源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的当年有效日期:2013年12月31日截止。办理办法同“B”。 2、上海生源的学生: D、户口在延安西路900号的历届学生,如要将户口迁入本校,须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户口信息页复印件及身份证于报到后到户政科办理入户手续。 E、其他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 F、户口迁入地址: a、闵行校区——上海交通大学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华坪路派出所) b、徐汇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徐家汇派出所)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闵行校区户政科021-华坪路派出所021- 徐汇校区户政科021-徐家汇派出所021- 3、定向、委培的新生户口仍留在原单位,不迁入上海交通大学。 (三)组织关系 (1)上海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单位写上海交通大学XX学院党组织。 (2)外省市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或省(直辖市)、市级教育工作党委等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单位写上海交通大学XX学院党组织; (3)本校生源学生党员,如果在原所在院系继续就读,无需开具介绍信,入学时重新编入新的党支部;如果到本校其他院系就读,请到原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转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校内转接; (4)新生党员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至就读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办理地点可登陆查询;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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