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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到歧视?!合肥相关部门回应 2017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正式开始实行 与全日制研究生 实行统一政策和统一标准 如今,第一批“非全”研究生陆续毕业 可他们中有些人却在求职时 遇到一些问题 12月2日,有网友在合肥政府服务直通车上留言反映,自己是2017年改革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了解合肥紧缺人才生活补贴问题时,遭到歧视。对此,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6日作出回复。 ↑合肥政府服务直通车截图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2017年改革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020年10月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第九条中关于对陕西的通报如下,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后,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及时修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入职后面临确定待遇和职称困难等问题。 2.在准备来合肥就业的过程中,注意到《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毕业生排除在外。上述政策与《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的文件精神相违背,贵单位应该受该文件约束。 3.各个省份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态度,都在积极响应国家部委和相关文件。希望各位领导充分了解,充分认识,做出改变。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回复 您好,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条件的规定是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确定的。 目前,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今后,经信局会向各相关单位反映,积极上会研究。 新闻多一点 NEWS ﹀ ﹀ ﹀ 引发争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什么? 根据媒体梳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以前的在职研究生,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2016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研究生将正式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随着非全日制改革正式落地实施,从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并轨招生,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非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齐全,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国家政策,注明“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式,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中国商报》报道指出,从2019年开始,部分教育部门、人社部门陆续对人才招聘公告进行补充性说明,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招聘范围。不过,众多“非全”学子的求职遭遇证明,社会与人才市场上形成已久的歧视标签并没有那么容易撕掉。 教育部今年曾专门发文要求做好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教育部网站、中国商报 编辑:姚凯 转载、勘误、福利、合作…加微信:envy092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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