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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高校资讯近日,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落户遇阻等相关话题,引发关注。 8月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就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问题,向黑龙江省领导提出质疑。 该名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 对此,哈尔滨市政府8月31日回复称:“《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硕士是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不享受此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除哈尔滨外,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类似问题。 江西南昌:申报对象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 日前,有网友反映南昌“人才10条”排斥非全日制研究生:南昌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前后共有十余次提到了“全日制”,却未提及“非全日制”学历。 对此,南昌市相关部门回复称:“此意见为奖励性政策,申报对象要求为落户南昌的全日制毕业生。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河南焦作: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规定范围 7月30日,有网友提问,非全日制硕士是否与全日制硕士享受同等人才补贴。 8月17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答复称,“焦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生活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已与网友本人电话沟通过,目前,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列。” 7月17日,有网友给商丘市领导留言,“希望今年能够把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 8月26日,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回复称:“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 上述留言中涉及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一种,本身就代表着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优秀观念,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鼓舞。 随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更加专业化,学生的水平也会越来越高。 对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一刀切”式否定态度,恐怕太过偏激。 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校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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