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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19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保卫科工作安排,以下是户口迁移工作步骤: 一、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迁户口的新生提交材料及要求: 1 户口迁移证原件 请将【常用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用铅笔,要清晰),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不限)贴于迁移证背面(粘贴位置见附件图示) 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请在9月30日之前提交 2 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1张 3 身份证 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4 录取通知书 复印件1份 二、办理程序 1.所有新生请填写户口迁移统计,每个左边ID右边限填一次,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链接: 或扫左边二维码右边: 2.9月7日报道时请递交以上4份材料。下周学院统一交由玉泉保卫处办理 3.把本院(系)《研究生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研究生不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和收齐的落户材料一起交到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由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保卫处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间:2019年9月9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逾期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三、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07室5号窗口电话 玉泉校区:7舍一楼电话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电话 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11电话 之江校区:2号楼北平房保卫办办事窗口电话 四、身份证更换手续: 1、新生落户后根据自愿原则更换杭州市居民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办理。后续如身份证遗失,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西湖区公安分局在紫金港校区设立了公安综合服务大厅(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一楼,电话:),有关事项可直接到西湖区公安分局紫金港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2、因迁移户口时身份证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的,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五、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校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有关事宜详见所在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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