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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和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对待,非全日制研究生一直在争取权益的路上。 近期,有网友通过公开平台向山东临沂市有关部门反映称,“在准备来临沂就业的过程中,注意到《关于做好2020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毕业生排除在外。建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临沂市人才补贴。” 9月15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后回复称,“针对您反映问题和诉求,我局及时向我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建议下一步制订或修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时,结合我市实际,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给予关注。今后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政策如有调整,我们将及时贯彻执行。” 早在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就曾发文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事实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很多方面仍不能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样的对待。 求职仍受限 尽管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早在2019年就已明确要求为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落户机会,但就业市场对非全日制毕业生的限制仍在。 据新华社9月13日报道,近日,有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中遭遇不平等对待。根据线索,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现,“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到不平等对待的现象的确存在,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营造平等环境。 新华社报道中提及,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等招聘公告明确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同时,来宾市人民医院等在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中明确要求应聘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 另外,在广西钦州市、北海市面向全国的招聘公告中,明确规定一些补贴只给全日制研究生;桂林市、南宁市、玉林市则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将一些补贴限制在全日制研究生范围内。 山东临沂对人才津贴申报设置条件时也把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高学历人才津贴新增申报人员必须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出的解释是,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文重点是要求为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落户机会,而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政策是该市制定的人才引进补贴政策,补贴范围是结合该市实际确定的,对学历要求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与教育部等五部门文件要求并无冲突。 2020年8月下旬开始,澎湃新闻(曾推出《我的工作在哪里: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之“困”调查》独家系列调查报道。该调查也发现,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已不再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但情况仍待进一步改观。 “非全”不差 多方面遭受差别对待,非全日制研究生真的比全日制研究生差吗?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既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各方面都如此统一,为何会引来差别对待?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教师张立迁在《中国教育报》撰文解释说,从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溯源来看,2016年教育部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取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当属“非全”首次亮相。客观而言,“非全”终归是新生事物,不少公众和单位将“非全”与之前的在职研究生画等号,极易错解误读“非全”教育的本真含义。 张立迁介绍,在美、英、法等主要发达国家,“非全”教育以其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和修学年限的弹性而深受学习者欢迎,并从教育理念、学科结构、对象来源、人才培养模式、质量保证等各方面,不断深化拓展现代意义上的终身学习教育。就培养规模而言,近些年来英国在学研究生中“非全”所占比重一直稳定在30%—40%,美国则一直保持在40%以上。 建立投诉机制 针对如何破解非全日制研究生所处的困局,国务院督查组和张立迁都给出了建议。 新华社上述报道称,督查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健全公平的选人用人政策体系。建议教育、组织、人社、公安、国资等部门加强协同,落实“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招聘、人才选录上的平等地位,并建立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持续完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针对“非全日制”教育特点,实行更有针对性的招生选拔、教学和课程设置方式,增强教育的包容性,在发放奖学金、参加学术交流等方面制定平等的规则,完善高质量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机制。 张立迁则建议,一是要落细就业平等政策。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的就业政策出台后,仍要切实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内外配合。为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协调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教育系统内外同热的良好局面,并着力构建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用人单位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对“非全”录用客观公正对待;高校则应加强对“非全”开展个性化、精准性就业指导服务,如果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高校要积极向用人单位说明相关情况,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 二是要抓好相关政策配套支持。目前,“非全”与全日制研究生在学费、奖励资助、户籍、住宿、就业等多方面的确存在一些差异,有些是来自于部委单位的政策配套支持方面,有些是高校自身的资源约束受限所致,还有些则是因学习形式、学位类型自身特点所造成的,针对这些差异须精准研判、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三是要把好人才培养高质量关。针对“非全”特点,实行更有针对性的招生选拔、教学和课程设置,以师资、课程、仪器设备平台等关键办学要素的协同与共享为突破,积极探索更为完善、高效及适应“非全”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质量的“非全”教育机制。同时,构建全覆盖的内外部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确保高质量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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