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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学校经核实后出具学习经历证明。学习经历证明和原件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效力。 2、如果原证书颁发学校已不存在,则需要如下材料,一式两份。①申办人的本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②自己的档案材料中“上海市xxx届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材料所在单位公章。一般来说个人的档案材料在单位、街道或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科档案室江浦路728号);③申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申办人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⑤申办人近照。 3、若没有毕业生登记表,则需要如下材料,一式两份。①申办人的本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②申办人所在单位的书面证明(证明该同志为本单位职工以及本次申办的原因),加盖公章。③中学期间曾经任教过申办者的教师的书面证明(证明该申办人当时是XX学校XX届学生),并签名。④该证明教师现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该教师情况的书面说明(并注明该教师当时是否在XX学校任教),加盖公章。⑤申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申办人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⑦申办人近照。 办理部门:杨浦区教育局高职教科 办理地址:杨浦区长岭路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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