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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家庭名下目前单独拥有了2套住宅,暂时限购了,不能在买房屋了。 2016年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结合历年调控政策,现就上海市购房及贷款政策做如下告知: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若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沪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自网签之日起往前推算63个月中累计缴满60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补缴的不计入。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购买新建一手商品住房时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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