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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新生儿上户口即可到户籍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浙里办”申请办理。 ????一、到户籍窗口办理流程: ????1、目前丽水市已实现全域通办,申请人可向全市任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2、公安派出所(公安办事服务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其中婴儿出生1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公安派出所对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进行核查。婴儿出生5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再由窗口办理。 ????二、通过政务网上申请流程: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材料预审,办事员根据群众先行受理、审核,确认可以受理的后,通知群众携带提交的预审材料原件到现场,现场完成办理。 ????三、办理新生儿申报业务所需材料: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一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的确认书。 ?????若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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