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咨询范围 表格下载 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上海市临港地区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2017年12月发布)

居转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对在临港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和“国家特支计划”的人才,以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给予每位创业人才50万元人民币奖励,科研创新、经营管理类A类人才30万元人民币奖励,B类人才15万元人民币奖励。

  

对在临港地区工作的入选上海“千人计划”和浦东“百人计划”的人才,以及上海市领军人才,给予每位创业人才30万元人民币奖励,科研创新、经营管理类A类人才20万元人民币奖励,B类人才10万元人民币奖励。

  

以上奖励实行“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人才申请奖励后,达到更高层次奖励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相应层次人才奖励,经审核通过后,补足差额部分。

  

从认定当年起,按奖励总额30%、30%、40%的比例,经审核分三年逐步发放到位。首次申请的,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次年及后续奖励资金的发放由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对企业或项目运作状况、经营效益、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该奖励主要用于人才在临港创新创业成本支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上一篇:问可以直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下一篇:人的身份证号永远不会变吗?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