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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1、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必须“注销”后办理的户口本,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2、学籍上的资料,一般是不能改动的,当事人应咨询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3、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4,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改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改身份证号,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具体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条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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