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事项名称: 户口迁入—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办理条件: 引进人才申请入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 办理手续: ①迁入申请; ②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③人事代理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 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进入市人才库的人员,申请入户市(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凭个人申请、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和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办理程序: ①市内迁入:持相关手续到迁入派出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 ②市外迁入:派出所受理经调查核实报县局核发准迁证后,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 ①市内迁入:15个工作日; ②市外迁入:准迁证核发,需30个工作日。准迁证核发后,凭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