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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进一步放宽政策。 ①凡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当地落户。 ②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③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派出所落公共集体户。 ④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满一年的,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⑤符合相关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均可以随迁登记常住户口。 近几年中,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公民的生活条件也提升了不少,那么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买自己的房产,但是因为我国的房价过于高昂,所以在时公民大多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在进行贷款时也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机构来办理,避免出现资金被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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