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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办法:落户到其他房产,如果没有落户的其他房产,可以把户口落在接收了档案的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户口管理办公室。 第二种办法:没有其他的房产,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可以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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