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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申请学位的业务学习条件为: (1)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包括 实践性环节)考试成绩全部及格,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 毕业。网络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成绩均达到70分以 上(含70分),或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2)网络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 在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毕业理论考试、毕业临床操作技能考试平均成绩达 到75分以上(含75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年上海 市教委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或参加由上海交通大学组织 命题的学位英语考试(仅限部分网络教育学习中心);英语专业学生须获得专业英 语四级(TEM4)以上合格证书,或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当年 2 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参照大学英语四级CET4 最低线)。以上所有英语成绩从证书打印落款日期起,至学校在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 后正式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成绩评定达到优或良。 详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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