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上海居住证续签中住所证明材料一览 1、《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同一本《居民户口簿》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6、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7、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8、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9、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领养证书 以上材料都可作为居住证续期证明材料 上海居住证续签办理流程如下: 1、材料提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若还有不理解的,可以直接咨询【客服老师】,将会立即为您做出解答。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