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实施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规定: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这里所说的“无违反国际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记录,就涉及到居转户材料中的一项重要材料:《计划生育证明》。那这个证明材料怎么开?去哪里开具呢? 1.办理机构: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注:上海居转户计划生育证明分为户籍地计生证明和居住地计生证明,一个是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一个是居住证所在地区社保中心开具的。 2.办理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 3.办理时限:在单位证明上注明“情况属实”加盖计生办的章,注明联系电话,上海计生办也认可,上海方面会和原籍复核。 1.持证人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如超生、二胎情况,视为违反计划生育不予办理。 2.持证人结婚证日前先于子女出生日期的,视为违反计划生育不予办理。 3.持证人单身未结婚的,需要到县级民政局办理。 兹我乡(镇、街道)XX村XX组居民李四,女,X族,身份证号:;张二,男,X族,身份证号:。二人于19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按政策共生育一个子女,于19XX年X月X日在XX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XX妇幼保健中心)落实了女扎(上环,皮埋)手续。该夫妇至今未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条例》等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行为。 特此证明 XX乡(镇、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19XX年XX月XX日 如果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还有什么疑问,如学历、积分、居转户材料等方面,欢迎点击这里,具体咨询。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