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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政策原文 第四条(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政策解读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留学生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的同学,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上海(社保基数无要求)。 要求总结如下: 1、单位: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2、个人:学校及专业符合要求; 3、工作:连续工作六个月。 满足上面三条,社保基数无任何要求,工作6个月后即可提出申请。 02政策原文 第一条(四)提升新城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赋予新城所在区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新城重点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新城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际学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城工作、创新创业。支持在新城设立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对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新城注册企业的,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政策解读 在新城工作的同学,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的同学,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上海(社保基数无要求)。 要求总结如下: 1、工作地点:在五大新城工作; 2、学历条件:学士学位以上、专业对口; 3、工作要求: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 满足上面三条,社保基数无任何要求,工作6个月后即可提出申请。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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