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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沪上楼市的租赁市场有点火,而就在昨天,楼市土地市场来引爆了一颗原子弹原子弹!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规模入市,用于房屋租赁市场。 昨天,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已明确第一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辽宁沈阳市,江苏南京市,浙江杭州市,安徽合肥市,福建厦门市,河南郑州市,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四川成都市。 集体用地规模入市,可全面用于租赁经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先解读这个试点方案的内容。 一、明确运营机制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二:明确监管机制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三、明确保障机制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不能买,不能转租,集体用地租赁,政府征地环节没有了,开发商也不需要去招挂拍了,土地成本大幅降低! 从限贷、限购、限地从而控制房价,紧接着租售同权保障租赁,通过集体用地扩大租赁用房,在短短两个月内政府不断强推住房租赁政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个炒房时代就要结束了,无数的炒房者将要哭泣,无数的老百姓却在欢呼雀跃。 可以预见,大城市郊区农村户口价值将暴涨,这些农民将成为大批租赁租房的股东,长期享受土地红利,成为新的富贵阶层。 我要回乡下了! ▎浦东楼市综编,部分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浦东楼市(左边ID右边:pdls168) 浦东房地产专业资讯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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