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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并不是必须换身份证的。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户口迁移了,并不会对身份证的左边法律右边效力产生影响,原来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使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有需要的话,本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新住址的身份证。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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