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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让农民能够独立自主的享受到土地的相关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政策,农村土地确权在2018年年末将会全面结束,现在各地的农民朋友都在抓紧时间进行土地确权工作,然而在土地确权过程当中有许多人都遇到这两个问题:土地确权但全家户口迁出了怎么办?土地确权子女将户口迁出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分析第一个问题:土地确权但全家户口迁出了怎么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有权利收回承包方得耕地和草地。”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如今还有一些农村家庭由于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将户口迁出了农村,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其实如今土地确权工作是根据二轮土地承包相关规则进行确权登记,土地确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子女将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其土地确权还是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给该家庭,但是子女却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如果该户口上的其他成员全部死亡,土地将会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其子女不能够继承其承包的土地。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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