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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江苏出台新的常住人口管理规定,其中规定,房子卖掉之后原房主未能及时将户口迁出的(俗称老赖;户口),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实施强制迁出,以维护购房人的合法利益。2月22日,江苏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参加政风热线;直播访谈时透露,老赖;户口强迁实施细则已经出台,由各地公安机关实施。 买了房子,原房主的户口却死活不肯迁走;或者房子里还有别人的户口,却找不到这个人。对于这种户口老赖;问题,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措施,即由公安机关强行迁户。不过一些市民发现,这项惠民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地操作。2月22日,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作客政风热线回应网友提问时表示,目前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制订了强迁户口老赖;的实施细则,将在近期付诸实施。 据了解,《规定》第96条提出,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也就是说,老赖;户口可被强制迁往社区的集体户上。该政策是江苏警方在人口管理中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国家层面还没有可供操作的范本,所以该《规定》实施以来,江苏公安机关尚未正式受理户口强迁业务。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真正落地实施还需要制定细则。在昨日的政风热线中,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支队副支队长于海霞表示,老赖;户口强迁属于江苏特有的惠民政策,是江苏省公安厅在前期和法院、包括一些大学行政法学专家沟通的基础上出台的。具体实施中,究竟如何操作户口强迁,江苏省公安厅联系了省政府法制办,包括东南大学和南京大学的法学教授,在多次会商后制订了相应的执行细则,包括申请需要填写告知书和户口迁移通知书都做了明确。目前,该细则已经下发到各地市公安机关,相应的受理工作很快就能展开。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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