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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认为拿到批复就成功落沪了,还是太年轻了!还得办理好3件事才算落户成功, 分别是办理实有人口登记、办理准迁证、办理身份证和户口。 一、办理实有人口登记 步骤: 1搜索“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点击“服务”→“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2点击“服务”→“业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 3阅读须知“已知晓”,进入填写个人信息 4社区综合协管员在3个工作日联系,进行信息核对,完成信息采集 5实有人口登记成功后,再次进入“业务办理’→“户籍业务” 6点击“经市人保局、市教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落户”→“留学回国落户社区公共户” 二、办理准迁证 步骤: 1去原户口所属派出所,拿着身份证办理准迁证 2拿到准迁证后,如果自己不能回老家办理,就需要写一份委托书,并将委托书,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一起寄回老家,让委托人办理。 3得到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PS:江浙沪的同学可以申请“长三角跨省迁移同意书,就不用办理准迁了。 三、办理身份证和户口 步骤: 1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批复文件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属地派出所 2先取“户籍办理”的号,当场直接拿到户口 3再取“身份证办理”的号,到人工柜台办理 身份证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自取,邮寄需要一周,邮费到付15元;自取需要两周,领新身份证的时候上交旧身份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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