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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可以办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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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的话是要准备齐全资料才可以的,如果您的户口本丢失了,以户籍证明来代替的话,根据相关的规定,应该是可以的。那么离婚应该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离婚准备材料因离婚方式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应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7、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二、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民政局的规定,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民政局柜台去咨询一下,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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