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留学人员看过来! 2019年入户政策有何新变化? 终于定了!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于2019年4月25日启动2019年回国人员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受理。 新发布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有哪些新变动新亮点?赶紧一起来看看! 一 入户年龄放宽 1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3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注:《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含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 二 对引进的用人单位作出明确规定 1 明确了市属用人单位及省属用人单位的定义:市属用人单位,是指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属国有企业。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是指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省工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2 明确了创业人员的要求:指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同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并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企业创始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3 增加个体经济组织可作为用人单位进行申报这一项:现受理的用人单位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个体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 社保要求作出调整 1 取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入户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只需在我市现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即可,无需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2 取消本科留学人员择业期内入户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只需在我市现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即可,无需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择业期外的本科留学人员需在本市现引进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注: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两年内(含两年)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本科择业期内留学人员申请入户,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至申请人系统递交入户日期为止,需在两年内(含两年)。 3 社会保险缴费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保。 4 申报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的除外。 5 申报人的社保不再要求同一单位连续缴费。(需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情况下适用此条) 四 受理材料的变更 1 申报人要在系统内注册填报材料及上传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申报人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要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 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保的,要提供省社保证明。 4 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国外的结婚证,须提交翻译公证材料。 5 取消档案的转调,无档案人员也可以受理入户。 五 受理时间及受理范围的要求 1 受理时间: 4月25日开始全市受理,全年受理。 2 受理范围: 在广州市属用人单位工作或创办市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留学人员,可到我中心申报入户,也可至各现引进单位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 注:申报人至各区人社部门申报时因区申报系统和申报流程与我中心有区别,请向各区人社部门了解详情后再申报。 3 2019年过渡期间: 管理办法印发之日(2019年1月9日)至入户受理之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超龄的人员,也按照管理办法受理。 4 所有的申报人都可以办理家属随迁。 只要您能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有机会申请入户广州。欢迎咨询。 四个基本条件: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有购买广州社保 4、高中以上学历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