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有些朋友觉得居住证不需要办,也不影响正常生活,但如果你会在上海长久发展,它真的关乎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01.子女入学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例如下: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02.拍沪牌 沪牌拍牌条件: 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申请当月不计算在内);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03.落户上海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04.中考/高考 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120分,随员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中高考,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积分最大作用) 05.申请公租房 市房管局发布修订后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包括申请条件、受理等细则,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06.社会保障 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120分,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市民医保,享受相关待遇。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