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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签证,需提交: 1、提交《签证证申请表》(附后,请认真填写后,A4纸打印); 2、交验有效护照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交验有效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提交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5、提交聘请单位的公函一份; 6、外国文教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 7、提交聘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8、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9、如有家属随行,交验家属的有效护照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人、小一寸照片2张/人; 10、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原文如为外文需附中文翻译件; 2、护照、居留证、签证、学历证书、资历证明等复印件及翻译件,均需加盖聘请单位的公章。 3、如申请人是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则不需提交聘用合同或委任书,另需附上公司章程、股东证明等材料。 办理材料齐全的情况大概五个工作日左右; 其中涉及材料是:外籍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使馆认证及最高学历的使馆认证; 学历认证要确认是在哪里取得的学历,需要由本国的公证人公证、本国的外交部认证、中国驻外国使馆认证; 无犯罪记录需要提供在本国籍的警察局申请无犯罪记录并且办理公证认证; 由当地的国际公证人公证、本国的外交部认证、中国驻外国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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