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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需要条件,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申办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2、申领当月社保处于缴费状态,到现居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填写房屋备案申请书。 3、填写备案申请书,填完之后房东承租人双方确认签字,所需资料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4、房东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事务中心大厅的自助社保打印和查询设备上扫描身份证,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房屋租赁备案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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